3、过招_一个人的武侠江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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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过招

  时间一点点过去,眼瞅着天就黑了。

  见黎叔兴致勃勃的一直打量顾朝云,那面相稚嫩的年轻姑娘不乐意了,嘴里嚼着口香糖,挑衅般的说道:“喂,小子,说的那么厉害,都坐老半天了,别光摆谱啊,敢不敢和姑奶奶比比?”

  “小叶!”黎叔云澹风轻的一摆手,给了个眼神,示意稍安勿躁,转头又看向顾朝云,“不知道兄弟以前在哪块宝地发财?”

  顾朝云也不知道这老狐狸是咋想的,从头到尾眼神就搁他一个人身上转悠,来来回回,从上到下,看的人心里发毛,浑身不自在。

  “嘶,这货不会是个老玻璃吧?他娘的怎么总盯着自己乐呵?”

  他心里纳闷,脸上不动声色,紧裹着大衣,磕着一袋金鸽瓜子,回以笑脸,“大学刚毕业,打算出来散散心,长长见识。”

  黎叔顿了顿拐棍,扭头望向自己的一干手下,语气慢条斯理的说道:“这才叫干大事的人,再看看你们,天天就知道小打小闹,知道这年头啥最金贵?人才!”

  得,还不如不说呢。

  顾朝云嘴里吐着瓜子壳心里却在骂娘,这老鬼十有八九是把他当成用高学历专钓大鱼的佛爷了,这下有些难办,看这眼神,瞧这架势,想要脱身,难了。

  那叫小叶的年轻姑娘更不乐意了,眼里带着三分戏谑三分不屑和四分好奇的调侃道:“那你说说,大学都学了些什么呀?有我们这么舒坦么?”

  顾朝云眯了眯自己那双眼角外飞的狐狸眼,人畜无害的笑道:“学的心理学,哪能比得了你们逍遥快活,说到底也还得受人管束,规矩忒多。”

  黎叔闻言“喔”了一声,一双外鼓的眼睛睁大不少,颇为惊叹的呲出两片门牙,“中西合璧?果然够专业。”

  小叶却皮笑肉不笑的盯着顾朝云挤兑道:“黎叔,你怕是看走眼了,就他这还专业人才呢,压根就是个愣头青,傻里傻气的。”

  黎叔脸上还挂着那种独有的笑容,看着三分真七分假,不紧不慢的接过话茬,“真人不露相,露相非真人。”

  顾朝云却是受不了这笑面虎了,明里笑的一团和气,暗地里却不住用言语撩拨别人的心思,而且自己不出面拿手下当枪使,分明是想试他。

  “你刚才说比比?总得有点彩头吧。”

  一听顾朝云搭话,小叶顿时来了精神,娇蛮泼辣的抬起右脚踩在座椅上,笑道:“别拐弯抹角的,干脆点,想要啥?”

  顾朝云亮了亮右手,三根长短不一的纤秀手指轻一摩挲,温言说道:“我这手里还缺件养手的手把件,但凡你能拿出一样让我瞧上眼的,今天我就勉为其难和你过过招。”

  所谓“养手”不单单只是把手养的细嫩就行,真要那样可就白费功夫,而且也废的差不多了。

  想那些个娇生惯养的姑娘小姐,哪个伸出一双手不是如玉动人,精致漂亮,可到底是锦衣玉食喂出来的,没干过粗活,没使过力气,更别说摸刀片了,别到时候还没得手,自己满手的血泡。

  双手想要真正化拙为巧,那得下大功夫,否则后天骨骼定型,筋络长成,就太迟了。

  得趁着未长成的时候,辅以药膏,每天揉捏塑骨,活血养筋,既得了灵巧,也能攒下劲道,这才算是开始。往后规矩更是繁琐,碰不得粗粝之物,提不得重物,得在精细处下功夫,为的是保持先天的触感和过人的反应。

  贼行里有句老话,“三年的骨头十年的筋,一双玉手算不清。”

  想成就一双出神入化的玉手,那得搭上一辈子的功夫。

  但光守规矩也不成,日子一长,如逆水行舟,不进则退。人有生老病死,况且一天天消磨下来,双手碰的东西多了,手上功夫难免衰退,那就要借以外物来养了。

  譬如把玩一些个精致小巧的物件。

  这图的可不是包浆,也不是放在手里显摆晃悠,而是在指缝里摆弄,指肚上耍门道,锻炼手指的灵活性以及触感。

  小叶鼻孔里哼了一声,右手好似变戏法一样,一翻一转,再拿出来,手里已多了一块劳力士的金表,似笑非笑的道:“小子,看清楚了,这可是金的,够么?”

  顾朝云不紧不慢的瞟了一眼,然后兴致缺缺的收回视线,干脆眼睛一闭,靠着椅背打起了瞌睡。

  见他这副模样,小叶笑容一僵,脸色顿时难看起来,还想开口,忽听黎叔又“啧”了一声,松松垮垮的面皮一紧一弛,感叹似的招呼道:“唉,把那些个俗物都收起来吧。”

  说完看着顾朝云,手却摸向自己的兜里,边往外拿边轻声细语的笑道:“底下人刚入道,不通俗雅,见笑了。”

  话说完的同时,他手里已拎出一物。

  “兄弟不妨瞧瞧这件,看看能不能上眼?”

  顾朝云抬头只瞅了一眼,眼神当场就变了。

  那是一块怀表。

  可表壳竟然是两块和田老玉拼出来的,表面没多少精致繁复的装饰手工,只不深不浅的画了一副寒鸦歇枝的山水小画,瞧着古朴却不失大气,沁色如烟,一看就是上了年头的老物件。

  见顾朝云没有半点伸手的意思,黎叔反倒拎着银镶玉的表绳半推半塞的搁到了他手里,然后一根根合拢他五指,拍了拍,说笑道:“赢了,表归你,输了,表还归你,但你得归我。”

  顾朝云心里一紧,果然,这老贼把主意打他身上来了,还真他娘的肯下本钱,再不尽快脱身可就破了老爷子的临终交代,真成贼了。

  心里稍一琢磨,他拇指指肚贴着后壳摩挲一过,都不用看,已能摸出几个字来。

  “亨达利。”

  再打开表盖,纯金表盘上的十二个罗马数字居然都是红翡嵌上去的,周围还用极其细致的工艺凋刻出不少镂空花纹,赏心悦目。

  这物件,想是民国哪位大人物私人订制的珍品,独此一份,不可多得。

  需知这养手的物件也分三六九等,质地越是细腻的,品级自然越是上乘,你要天天拿个石头在手里把玩,不出两月,饿死街头。

  盗门里,双手是吃饭的本钱,看的比命都金贵,与之对应的物件自然也是越金贵越上乘。玉石为先,金银次之,到了现在,但凡谁喜欢摸两枚硬币在指间把玩戏耍的,不是贼就是快要做贼了。

  这下倒好,一块怀表,金、银、玉石全凑齐了,他本想找个由头拖延时间,想想办法,可这老贼兴许是窥破了他的心思,居然舍得拿出这种东西,分明是铁了心的要收他。

 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,眼下要再耍花招,后头估摸着就不是好言好语了,对方十有八九得下暗招,到时候凭添几分风险,保不准这火车他上得下不得。

  想到这里,顾朝云脑海中思绪急飞,幽幽暗叹,老爷子那年挖眼断指的仇他死都不敢忘,这些年没有一天不是想着报仇的,天知道他背地里费下多大苦工才练成了这双手。

  可惜,这双手他从来只是藏着,也强忍着不曾于人前显露,一是念着老爷子临死前的交代,二是不想打草惊蛇。

  只因那人势力不小,实力极强,而且生性狡猾谨慎,若不能一招建功,余生恐报仇无望。

  可如今,阴沟里翻船,竟稀里湖涂的来到了这里……

  但他心里有的非是惊,而是喜,就好像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,卸下了肩上的万斤重担,吐出了胸中十多年来的郁结之气。

  因为,他知道自己终于能报仇了。

  时机已至。

  念头一消,他食指伸直,左右轻巧一晃,表绳立马在空中转出几个大圈绕了上来,怀表落入白皙的手心,眯起笑眼。

  “好,我应下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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