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第十三章】 想吃猪肉吗?_穷途末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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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三章】 想吃猪肉吗?

  鲜血淋漓的一条胳膊,就这样被抓到手里,这事若是发生在浩劫之前,大约能叫不少人崩溃。可现在是末世,末世里的人啖食生肉早就成习惯了,所以对方接住那条胳膊后,嘴角咧了一小,“兄弟,够意思,谢了!”

  其实,那人倒不是因为方墨帮他卸了爱德华一条胳膊才对他好的。之前看他那一手治愈能力,那人心底自然有了几分打算,若是方墨能再出手帮自己一回,将爱德华这条胳膊接到自己身上那就好了。

  不是他嫌弃自己的胳膊,只是那胳膊刚才被汤姆斯给丢出去引丧尸了,而且爱德华是异能者,他的手连到自己身上有一定概率可以继承原主人的异能。而这对汤姆斯或者他本人来说,是最满意见到的。现在就看方墨愿不愿帮自己一把了。

  方墨当然想都没想过这件事。

  他不是异能者,也不会治愈别人,若说之前他对汤姆斯还有几分好感的话,现在只怕是恨得不行了。方墨这人从小跟着老头子,性子也怪得很,若对上自己人,方墨倒也是个热心肠的,可若不是自己人,方墨那心,要多狠有多狠。

  最初遇上月牙儿的时候,他不也是心情极好地边吃桃子,边等着月牙儿被丧尸们给分吃了么?可他动手救下月牙儿之后,他已经自发地将月牙儿归到自己人里头,而除了他,谁也不能伤害到月牙儿,这就是他方墨。

  而现在,汤姆斯环着月牙儿的腰,拿匕首威胁着月牙儿,显然触犯到了方墨的底线。

  再看汤姆斯。

  他是真没想到方墨这人会这么狠。其实早该想到的,不是吗?昨晚听下人回报的时候,他就知道了,这人能眼都不眨一下直接割了金毛的喉咙,哪里是个没脾气的人?现在自己挟持了他的女人,肯定愈发危险了。

  爱德华是汤姆斯手下一员大将,最稀罕的就是他那手异能,他以为方墨看在月牙儿的面子上,总能跟自己多周旋一下,可他现在竟是半句废话都没有,直接砍了爱德华的胳膊,这就像在众人面前狠狠被摔了一巴掌般难看。

  汤姆斯胸口泛起一阵怒火,只是那一口气却是憋在喉咙里到底没有发作,只不过眉眼间的笑意褪了下去,换成如水般的深沉。爱德华即便有个再不着调的侄子,但汤姆斯还是很看重爱德华的异能,并且也因为这样才肆意纵容金毛。今天方墨毫不犹豫就断了汤姆斯的左膀右臂,这口气,汤姆斯如何咽得下去?倘若方墨愿意加入他的队伍,汤姆斯或许还好说话,若不然,汤姆斯必不放方墨好过。

  “方墨,你是真心不愿大家好多了,是吗?”汤姆斯说这话的时候,语气阴森极了。一直跟着汤姆斯的队员心底也开始打起鼓来,汤姆斯这人喜怒不形于色,难得听他用这般阴沉的口吻说话,眼前这叫做方墨的张狂少年,只怕是凶多吉少了。

  汤姆斯怎么样,方墨懒得管,他现在只要对方把月牙儿放了就成。

  “你硬要我留下,就不怕日后我反水嚒?所以,我们还是谈交易比较妥当,二十枚b阶变种晶核加两条腊肉干。”在末世,变种生物体内的晶体相当于货币,而且是全球通用的一种。根据每种变种动物的级别,它们脑袋里的晶体也分出级别来。变动从a到z分级别,越往后动物越凶险,猎取的难度也越大,相对的,它们体内的晶体也就越珍贵。

  a阶变种动物算是相对容易猎取些,一枚a阶的晶核,它可以兑换一斤干净的水和半斤粮食或者一把匕首。如果只是一些未成形的碎晶片,那么二枚也就足够付得起嫖资了,而五十枚碎晶片相当于一枚a阶晶核了。

  一枚b阶晶核相当于五枚a阶晶核,所以方墨提出的二十枚成型的b阶晶核,在末世里是很大一笔收入了。就拿汤姆斯的队伍来说,二十枚b阶晶核需要他们在野外打上一个多月的变种动物了。

  更要命的是,当方墨说出两条腊肉干的时候,他满意地听见队伍里的人吞口水的声音,就连汤姆斯也抿了抿唇。

  末世里头,最幸福的其实是那些一开始就变成丧尸的人。他们只是安静地睡了一觉,醒来他们就成了另一种生物,只知道饿了去寻找吃的就成。而剩下的那群人却过得很艰难,因为他们还是人,而这世界的主宰已经不再是人了。

  想当初,猪是多么讨人喜欢的动物啊,猪哪儿都能吃,猪头、猪舌、猪耳朵、猪尾巴……天哪,想想就知道,猪是多么叫人觉得幸福。可再想想末世里头的猪,所有人忍不住心底犯恶心。变种后的猪危险级别为e,身上不再有肉,只剩下一个硕大的猪头,獠牙向前刺,猪耳朵像把芭蕉扇一样大,扇一下就能将一个成年男子扇出七八米远,奔跑速度极快。这样的猪,哪里可爱了?它就是一具吃人的骷髅啊!!

  从天堂掉到地狱里的人,最渴望的就是回到天堂。所以当方墨说还有腊肉条时,所有人忍不住想起猪肉的鲜美,然后胃就止不住疼了起来。所有人又把目光盯上汤姆斯,答应吧答应吧,哥几个十几年没吃过一口肉了!!

  汤姆斯到底是有野心的人。虽然对方墨提出的交换条件他也非常心动,但他知道,末世里头最关键的还是人。他既然想要做大,成为圣地休斯城的老大,那么他就需要方墨这样的人才。

  说句不好听的话,方墨就像是带着丰厚嫁妆的婆娘,他既想要嫁妆也要这个婆娘。人才两得才像他会做的事。

  “年纪轻轻口气倒不小,刚才你也不过是侥幸打败了爱德华,我凭什么相信你身上有这些东西。”汤姆斯说这话,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稳住队员的心。方墨这小子武力值不低,爱德华又被他砍了手,剩下的人根本打不过他,至于自己,最大的筹码还是手上的这个女人。

  方墨倒也不客气,手探进怀里,然后拿出一只灰色的布袋,轻轻摇了一下,里头就叮叮咚咚的响了起来。方墨自从老头子走了之后就一直在末世里行走,他对那些木呆呆的丧尸没什么兴趣,更多的是在荒野里打怪兽拿晶核,还真存了不少这些玩意。也多亏了方墨没有离群索居,否则一下子把底儿都给露出来,还真能惹来不小麻烦。

  汤姆斯他们瞧见方墨拿出的那个布袋,心底已经信了一半。方墨也很自觉,根本不需要汤姆斯再找借口要看他那两条腊肉干,直接从腰带里摸了出来。

  方墨身上一直揣着两条腊肉干,就是为了应付像今天这样的情形。方墨当初打家劫舍往自己空间里堆物资的时候同样很挑。他存着的腊肉,品质口感那都是极好的,放到火上烤一下或者是清蒸一下,在末世里那就是极品的享受了。

  如果方墨拿出那二十枚晶核时,大家都还算淡定,那么当方墨甩出那两条红润的腊肉条时,所有人,包括汤姆斯的胃都忍不住抽痛起来。他们现在每天也还是吃肉,可他们吃的那都是什么玩意啊?

  虽然有人试验过,挤下一些变种植物的汁液淋上去,口感会稍微好一些,可咬起来还是满口草根一样的纤维啊,更不要提那腐臭的气味了!!猪肉,猪肉!!!

  月牙儿盯着方墨手上拿出来的两条腊肉,微微偏了下头,慌得汤姆斯抓着匕首立马抵了上去,只那么轻轻一下,就冒出血来。汤姆斯强迫自己把眼睛从方墨身上挪开,然后低下头瞄了了眼月牙儿,“为了这个女人,兄弟你可真舍得,我倒好奇了,这女人究竟生得怎么漂亮才有这么大魅力……”

  就在众人没反应过来时,汤姆斯反手一抹,几下七七八八地搓弄后,所有人沉默了。后头的兄弟在心底怒吼,他妈的,出来一趟,不但闻了肉味,还见到一个这么美的女人,他们够本了!!

  汤姆斯呆愣地看着自己怀里漂亮得好似一朵水莲花般的月牙儿,心口被人狠狠地烫了一把。这么漂亮的女人,难怪要抹上油彩遮起来了,也难怪方墨舍得拿两条腊肉干来换了。换做是他,他也愿意啊!!

  想他汤姆斯也没欠过女人,可那些女人哪里配叫做女人啊?皮肤跟老树皮一样,脸就更加吓人了。只有眼前这女人才叫做女人啊,水一样的眸子,水一样的皮肤,脸颊上还有因为自己太用力而泛起的红痕,太他妈的够味了!

  别说是末世了,这女人就是末世以前,那也是一等一的大美人啊!!汤姆斯反水了,不管怎么样,今天这美人,他要定了!!

  就在汤姆斯抱着月牙儿往后退时,月牙儿脖子往前一凑,惊得汤姆斯连忙撤了匕首,也就这么一会的功夫,方墨已经冲了过来,匕首扎进汤姆斯的肩胛上,疼得汤姆斯松开月牙儿的腰。

  方墨将月牙儿带回到自己身后,然后一跃,朝林子里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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